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提高公司生产、研发能力建设项目(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提高公司生产、研发能力建设项目(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GN2022-02-0070)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2年3月10日14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项目名称

提高公司生产、研发能力建设项目(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GN2022-02-0070

主要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排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投标人名称

合肥市邦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湖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星原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21579350.76

25178954.48

25169700

公示期:自2022年3月11日至 2022年3月14日

本公示同步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ahjkjt.com/)、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atcdi.com.cn/)网上发布网站上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10

新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docx


2022年3月11日